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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境)外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调整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于:2020年03月10日 15:24   |   作者:   |   浏览次数: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20 年计划资助60人。

二、申请条件

1.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

3.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 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 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6. 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0年4月3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取消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上,推荐单位签字、盖章不再要求。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尚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

四、项目岗位

2020年,9所香港高校共提供231个项目岗位。具体岗位请查看中国博士后网“表格下载”或申报系统。项目岗位涉及新材料、基础研究、信息技术等研究领域的53个一级学科。

岗位链接: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business/download32_2.html

五、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并确定不超过 120 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并确定不超过 60 名获选人员。

备注:

1. 获资助人员应在获选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赴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 2020年,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或初评。申请人可同时申请上述项目,但申报学科须为同一一级学科。在专家评审时,派出项目先行确定、获选,“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根据申请人所选的第一志愿确定评审及获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