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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境)外交流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调整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于:2020年03月10日 15:43   |   作者:   |   浏览次数: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2020 年计划资助45人。

二、申请条件

1.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 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

3. 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 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5. 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7.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0年4月30日前,申请人根据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选择一个岗位申报,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统一压缩后发至邮箱psotdoctor@uestc.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2020中德博士后+姓名+联系方式”:

1.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英文填写)。

2. 主要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2)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尚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扫描件。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4)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要求清晰无误,与原件一致。所有申报材料需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申报表链接: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content/details50_839.html

四、项目岗位

2020年参与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亥姆霍兹联合会所属研究中心共有6个:

1. 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中心(DESY)

2. 于利希研究中心(FZJ)

3. 亥姆霍兹重离子研究中心(GSI)

4. 亥姆霍兹柏林材料与能源研究中心(HZB)

5. 亥姆霍兹感染研究中心(HZI)

6. 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KIT)

岗位链接: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content/details50_839.html

五、遴选

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组织遴选并提出获选建议。

备注:

获资助人员应在获选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赴德国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