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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9批面上资助的通知
发布于:2021年01月06日 14:03   |   作者:杨明   |   浏览次数:

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按照《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要求,第69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12万、二等8万;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 18 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可在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网站下载),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其中,“一、个人信息” 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 分。

三、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28日下午18:00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

、注意事项

1.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创新实践基地与我校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人员,通过我校提交申请。

2.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办理进站手续时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相同。

4. 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5. 评审规则等未尽事宜可参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

6.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 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

7.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附件: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028-61830565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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