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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站中)的通知
发布于:2022年12月29日 16:58   |   作者:   |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站中)的通知

各学院、设站单位、博士后:

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要求,现启动7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1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 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 4个月(需为2022121日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学校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 1/20 推荐。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7.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面上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可在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网站下载),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二)特别资助(站中)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

2.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其中,一、个人信息“2.科研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

  1. 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奖励情况中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4. 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

三、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于202331日至2023324日下午17:00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

四、资助金额

上资助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 万元。

特别资助(站中)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五、注意事项

(一)面上资助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办理进站手续时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相同。

2.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3. 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

5.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创新实践基地与我校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人员,通过我校提交申请。

6.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二)特别资助(站中)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办理进站手续时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相同。

2.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向学校提交申请。

 

评审指标等未尽事宜可参阅学校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

 

联系人:伍茂绮 028-61830536

       杨 13558806386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