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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申报通知
发布于:2023年02月27日 16:26   |   作者:   |   浏览次数: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2 万澳门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3 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计划资助 30 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 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 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学校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还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4.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 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 能全职在澳门工作 2 年。

7. 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8.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3年4月20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4月30前,学校完成审核。

四、内地与澳门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 60 名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最多 2 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 30 名拟获选人员。

申请人可于 6 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 7 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联系方式

1. 学院联系人

http://www.postdoctor.uestc.edu.cn/lxwm.htm

2.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8-6183053615928917501(微信同步)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电子科技大学主楼B2-521


备注:

1.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 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2023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