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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的申报通知
发布于:2023年02月27日 16:28   |   作者:   |   浏览次数: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43.92 万港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3 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 60 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 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学校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还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4.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 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 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7. 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3年4月20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4月30前,学校完成审核。

四、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 120 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 60 名拟获选人员。

申请人可于 6 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 7 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联系方式

1. 学院联系人

http://www.postdoctor.uestc.edu.cn/lxwm.htm

2.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8-6183053615928917501(微信同步)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电子科技大学主楼B2-521


备注:

1.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 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202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