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收全职博士后租房补贴报销材料&流程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要求,学校在无法提供免费公寓的前提下,可为自主招收的在站全职博士后提供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税前)。报销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报销提供的材料
1.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注:(1)只能开具抬头为“电子科技大学”的发票(可以咨询租房中介开具)
(2)没有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的发票、发票复印件,均无法报销
(3)发票原件需粘贴在A4纸张上
(4)租房补贴可能产生的税费,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2.博士后协议、租房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请个人留存
3.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收全职博士后租房补贴申请表
注: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鲜章
4.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领款单
注:(1)需要博士后本人在“领款人签章”处签字;
(2)学院无需签字盖章。
5.公务卡支付记录
注:若未使用公务卡,补充附件3: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单(只填写标黄部分)
二、报销流程
请将发票原件粘贴在A4纸上,交至学院人事干事;
学院在核对资料信息无误后,在附件1签字盖章即可;
注:其他资料只需审核,无需签字盖章;
请将审核盖章后的资料交至清水河校区主楼B2区521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30536
三、其他说明
根据计划财务处发票报销时限相关规定,我部门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受理报销申请、审核材料;
补贴经费将于1个月以内到账;
为避免中途退站或转在职博士后身份等特殊情况,原则上只报销已发生的补贴经费。
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收全职博士后租房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领款单.docx
附件3: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单.xlsx